今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哪些费用学校一概不能收取。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能收取学费、杂费:
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学生都要享受的教育。每个地区都要严格执行,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而且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所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能收取学费、杂费。
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购买指定资料:
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对于额外需要家长承担的部分,一切根据自愿原则。学校不能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能擅自做主让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或者从中赚取差价。也不能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学校不能跨越年预收学费、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学年或者学期收取,不能跨学年(学期)预收。而且学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也要按照实际情况给与退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教育收费与财政拨款、学生资助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1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
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足部分,应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杂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按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2 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购买指定资料
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政策,由各省制定。
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 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住宿费
各地应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学校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鼓励各地适应弹性学制下的教学组织模式,探索实行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加修其他专业课程或重修课程,学校可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学生如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合理确定退费额度。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不得因学费标准调整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休雪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退学。嗯,如果你是高中生或生那是可以退学的,但是小学生和初中生不可以退学的,因为国家是有规定,9年义务教育,在9年义务教育之内是不允许退学,但是如果学生态度极其恶劣,那是可以要求,休学一个星期或多久的。
展开全部
如果是上的话,休学应该比较容易,开个医院证明,让家里人去学校办手续,不过不同学校需要的手续不一样,这个你得问清楚了,但是不管怎么样都得通过家里面给你办才可以。你自己一个人估计办不了。这个如果你手续齐全那就是你学校单方面的问题了,你要搞清楚你的学籍究竟在哪。学校也有可能怕担责任或者推脱,我想你的休学理由和医院的证明都一定要正当、真是、可靠。最主要找找人疏通矗耽避甘篆仿遍湿拨溅学校关系吧。展开全部
休学简单入学难直接旷课多少天就好休学了吧展开全部
走就走了,管他个你死我活的用法律解决哈。。展开全部
那要看你是什么原因要休学的了
搜索标签:
添加微信号
关注公众号
网站关键词:广西戒网瘾学校,广西叛逆孩子学校,广西特训学校,广西问题青少年学校,广西问题少年学校,广西管教学校,广西青少年管教学校,广西全封闭式管理学校,广西军事化管理学校
Copyright © 2012-2025 武汉怡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导航
sitemap.txt
TAG标签
lCP备案号: 鄂ICP备2021014215号-7